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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】河北区“五个抓好” 推进《条例》全域宣传
河北区认真贯彻落实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宣传贯彻推动会精神,把广泛宣传《条例》作为培育文明行为、引领社会新风的重要载体和途径,通过“五个抓好”不断延伸《条例》宣传,为《条例》5月1日正式施行预热升温。
一是抓好组织推动。召开河北区宣传贯彻《条例》部署会,传达学习全市宣传贯彻推动会精神,解读《条例》重点内容,分解条例指标要求,部署社会宣传工作。
二是抓好市民宣传。印制《条例》大幅面宣传海报30000份,面向全区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驻区单位、窗口单位、各级各类学校和各街道、社区广泛发放、组织张贴。目前机关事业单位、窗口单位、社区楼门均已张贴到位,正在向驻区单位、经营商户延伸。
三是抓好社会宣传。河北区新闻播放《条例》宣传专题新闻,面向市民普及《条例》负面清单。组织各单位、社区及商业设施LED电子屏,滚动播放《条例》宣传语及公益广告图片。在全区主干道路、主要交通路口,铺设100余块围挡广告、绿地插件,耳濡目染宣传《条例》。推动《条例》公益广告进社区,每个自然小区安装1块《条例》宣传牌。
四是抓好网络宣传。“津彩河北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河北区发布”微博号持续转发“文明天津”《条例》宣传页面。发动全区各单位在政务微信号、职工微信群、居民业主群中转发《条例》宣传内容,提升宣传广度深度。
五是抓好未成年人教育。用好市文明办统一配发的《条例》宣传页,在《条例》宣传海报进校园、进班级的基础上,做到宣传页、《家长信》每个学生人手一份,通过“小手拉大手”做好宣传延伸。
河北区文明办
2019年4月12日